7月31日上午,錦州水務集團水庫經營公司協同市環保局行政執法大隊、錦凌水庫治安大隊工作人員來到錦凌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王胡溝村開展“清勸違規住戶 保障庫區安全”聯合執法行動。
據悉,水庫經營公司工作人員在日常巡視工作中發現村民在距水庫岸邊僅20米處私自搭建臨時彩板房并居住。由于該區域為水庫一級保護區,明令禁止人員居住生活且現在正處于汛期,水勢上漲極易發生危險情況,水庫經營公司經理張巖多次帶人前往,對其進行勸離。

下一步,水庫經營公司將加強與屬地政府、環保部門、執法大隊的聯系,擔起責任、主動作為,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切實做好水庫巡查工作,堅決打擊各類違法行為,讓保護飲用水源地安全成為庫周居民的共識和自覺行動。
錦凌水庫作為我市唯一一座地表水飲用水源,水質安全事關千家萬戶,對水質的要求不能止步于“眼不見為凈”。錦州水務集團希望通過廣大市民和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將飲用水源地安全保護成為社會的共識,成為大家的自覺行動,確保千家萬戶喝上潔凈健康的放心水。
《錦州市錦凌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節選
(一)在二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1、處置生活垃圾;
2、堆放、貯存化工原料、危險化學品、礦物油類及有毒有害物質,傾倒、堆放工業固體廢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廢棄物;
3、設立裝卸垃圾、油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碼頭;
4、建設畜禽糞便晾曬場;
5、開發房地產;
6、施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二)在一級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1、新建、改建、擴建油庫;
2、放養畜禽;
3、非因供水或者水源保護需要,新建、改建、擴建碼頭以及通行船只、排筏或者其他自制工具;
4、農業種植;
5、使用化肥、農藥;
6、排放垃圾、糞便和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廢棄物;
7、建立墓地和掩埋動物尸體;
8、在水體中洗刷衣物或者其他生活物品;
9、網箱養殖,組織進行水上訓練、露營、餐飲。
在二級保護區內禁止的行為,在一級保護區內同時禁止。